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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志為街坊: 有事都係要搵民主黨

2006/04/09

立志新聞:房署違反屋宇消防條例十年 罔顧公屋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明報
房署違規 食水喉用包膠銅喉管
2006-04-15 新界西專線

  房屋署近年不斷為公屋室內外食水喉管換上包膠銅喉,但原來自96年開始,在新建的和諧式公屋公眾走廊採用包膠銅候,是違反了消防處指引。房屋署直至去年十月才訂定不採用包膠銅喉的做法。

  早前,葵青區議員許祺祥發現大窩口三座和諧式公屋的公眾走廊地方更換了沒有包膠的銅喉,與過往採用包膠銅喉的做法不同,故向房署查詢。

96 年已有規定
  房屋署回覆時則指出,和諧式公屋各層的密封走廊均直接連接到消防升降機的出口地方。根據防火安全條例,消防升降機的每層出口除必需的消防裝置外,其他裝置均須符合一定的國際防火要求,不能助燃及產生有害氣體,以保障救火人員的安全。但市場上現有包膠銅喉管上的膠材料均不能符合以上防火要,因應最新要求,新建的和諧式公屋,走廊的外露供水銅喉管已沒有包膠料。房屋署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葵青、荃灣及離島)潘嘉光亦坦言,房屋署在05年10月才訂出公眾地方採用不包膠銅喉。

  然而就公眾走廊地方的喉管外圍包膠物料的問題,消防處署理新建設科區長張偉良表示,消防處於96年已經發出通函,指明室內受保護範圍,不可用可燃的物料(即公眾走廊不可採用包膠銅喉)。張亦解釋,該處有部門可因應物料測檢其耐火性能,其他部門可將物料送交測試。但若屋宇署及房屋署認為該物料合格,該處亦不會刻意去測檢。

不滿有法不依
  許祺祥質疑房屋署為何一直不執行有關條例,於96年至05年期間仍繼續採用包膠銅喉,做法違例,浪費很多資源。他亦質疑室內單位仍然採用包膠銅喉的做法,是罔顧居民安全。他指出,房屋署雖訂出不採用包膠銅喉後,但於翻新吉房時,仍在公眾走廊採用包膠銅喉。

  林紹輝議員直指房署一直違法,消防處又不執行條例。他指出,石籬村有樓宇在05年尾換了包膠銅喉,但在06年則換上不包膠銅喉,「一座兩制」,既有包膠銅喉,亦有不包膠銅喉。質詢房署會否糾正,還是待多年後再換喉才更換。

房署研究物料
  林建高議員亦質疑房署是否訂了大批物料需要繼續使用,他希望了解該些膠會產生什麼氣體,有什麼危險。黎兆棠議員亦要求部門澄清有關物料的安全程度,是否必須要更換。

  潘嘉光解釋有關物料是每次工程訂購,並非有大量貯存。而室內單位沒有採用不包膠銅喉管是因為消防處沒有有關指引。此外,房屋署正研究部分物料是否適合防火條例,研究後將送交消防處。

  消防處新界南區指揮官司徒日新解釋,他曾到大窩口視察有關包膠銅喉情況,發現有的包膠銅喉只有3至4呎,有少部分20至30呎,此外走廊設有窗戶亦有助散煙,估計火警時影響不大。雖然如此,但條例是訂明了不可採用。

  另外,民主黨葵青及離島分部日前就房署在公屋走廊外露供水銅喉管包上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膠料,舉行記者招待會反映立場,他們建議房屋署應立即檢查及更換全港公屋所有的包膠銅喉,立即停止再在食水銅喉出現變黃時仍舊換上有毒包膠銅喉,而應改用不會助燃及不會產生有毒氣體的無毒物料銅喉。他們並不同意房屋署在新建公屋只用不包膠銅喉,因包膠銅喉的原意本令銅喉不易因外來天氣影響而出現滴水現象,以避免弄濕周圍環境。此外,更重要的是減輕外在環境影響銅喉本身的損耗,延長銅喉壽命,減少維修次數及費用。



成報

公屋包膠水管易燒出毒氣 逾70萬居民生命受威脅
2006-04-09 港聞 A07

  於1996年前興建的70多萬個公屋及租置單位,被指鋪設在走廊的外露供水銅喉管,由於包了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膠料,一旦發生火警,會助燃及產生有害氣體,對居民逃生構成威脅。房署允逐步更換但沒有時間表。

  有區議員批評房屋署違反消防規定達十年,要求立即全面更換。但房署強調,有關設計符合消防條例要求,只會逐步進行更換,且暫時亦未有完成的時間表。

  大廈走廊採用了包膠銅喉管的70多萬個單位,其中55.2萬個為公屋。民主黨葵青區議員林紹輝指,房屋署知法犯法,違反1996年訂立的屋宇署「耐火結構守則」及「防護範圍內的火警危險」的有關規定。他指,銅喉表面的塑膠物料,燃燒時會產生二噁英及氯氣等有毒氣體,假如發生火警時居民不慎吸入,會對生命造成很大的威脅。

區議員指房署違規十年
  林紹輝謂,房署只會在新建的「和諧式」公屋或更換舊銅喉時,才採用無包膠銅喉,導致不少公屋大廈走廊出現「鴛鴦式水喉」,即包膠銅喉和無包膠銅膠,在石籬、秀茂坪及大窩口村均出現這些情況。

  民主黨要求房署盡快檢查及更換所有的包膠銅喉,停止再用有毒物料。同時,使用沒有包上膠料的銅喉,減低外在環境影響銅喉損耗,減少維修次數及費用。

  至於1996年前落成的公屋大廈,出現銅食水管包了膠料的情況;房屋署助理署長(屋村管理)黃比回應指,這些食水管均位於非防火保護走廊位置。而現時部分公屋是在1996年消防條例訂立之前落成的,房署會逐步更換水管,但何時可以全部完成更換,暫時未有時間表。

允逐步更換但沒時間表
  他表示,1996年後落成的「和諧式」公屋的公眾地方,使用的鍍鋅鋼或銅食水管,一律沒有包上塑膠物料,設計符合1996年實施的消防條例要求。至於曾有居民要求為銅食水管包上塑膠物料,改善倒汗水問題及美化外觀,他謂向消防處尋求專業意見後,確認在防火保護走廊上的銅食水管不應包上塑膠物料。

  另外,房屋署署長陳鎮源昨日出席公屋租金論壇後表示,1996年後落成的公屋,均按照當年的消防條例,沒有在走廊及走火通道的水管包上塑膠物料。他謂,房署當時是收到住戶投訴指銅喉漏水,因此用塑膠包住喉管,但強調1996年前落成的公屋大廈,是符合當時法例要求的。



東方日報

公屋水管含二噁英物料
2006-04-09 港聞 A21

【本報訊】部分九六年前落成的公屋被揭發走廊食水銅管,包上燃燒時可釋出有毒氣體二噁英的塑膠物料,居民擔心一旦發生火警,危及安全,要求房屋署更換水管。房署則表示會盡快研究用其他物料取代該塑膠物料。

  葵青區議員許祺祥表示,房署去年為石籬村、秀茂坪村及大窩口村更換食水管時,換上包上塑膠物料的銅喉,而該塑膠物料燃燒時可釋出二噁英,危害居民安全。他要求房署為屋?更換食水管時,停止換上包膠的銅喉,並建議房署立即更換全港屋?所有包膠銅喉。

  房署署長陳鎮源說,《消防條例》在九六年修訂,之後落成的公屋,走廊銅食水管已沒有包上塑膠物料,他強調有關塑膠物料不會危害居民,之前是收到居民投訴喉管滴水,房署才包上塑膠物料。

  陳鎮源表示,既然居民擔心,房署會跟進,研究用其他物料解決滴水問題。他說會盡快去做,但在九六年前落成的樓宇相當多,需要時間進行有關工程。

  房署助理署長黃比也稱,去年底的食水管重鋪計劃推行至和諧式公屋,包括石籬村、秀茂坪村及大窩口村,為大廈的鍍鋅鋼食水管換銅喉,他指更換銅喉沒有包塑膠物料。黃比承認,部分九六年前落成的非和諧式公屋仍有包膠銅喉。

  有區議員指,房署在部分屋村走廊外露的銅食水管包上塑膠物料,燃燒時可釋出二噁英,危及安全。



蘋果日報

房署違法使用十年威脅20萬戶居民 公屋銅喉著火會釋毒氣
2006-04-09 港聞 A10

【本報訊】民主黨兩名葵青區議員揭發房屋署十年來知法犯法,在公屋走廊外露的供水銅喉管包上不符防火安全標準的膠料,牴觸消防條例的耐火結構守則,倘若在發生火警時,會令火勢加劇及產生二噁英等有害氣體,令至少二十萬戶公屋居民生命受威脅。房委會成員王坤指房署「自己監管自己」的怪制度應取消。

  民主黨葵青區議員許祺祥和林紹輝指出,公屋單位的食水喉會伸延出走廊,而房署近年進行更換舊式食水喉工程,均使用包膠銅喉。根據政府於十年前訂立消防條例的「耐火結構守則」及「防護範圍內的火警危險」規定,喉管的外殼需使用防火及耐燃程度不少於半小時的物料。但房署於本月四日在葵青區議會上承認,市面上包膠銅喉管上的塑膠材料均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許祺祥怒斥房署十年來漠視消防條例,罔顧居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是「有法不依,知法犯法。」他表示,現時新建的公屋如長宏村及石籬二期均用上最新式的鋅外殼及膠內膽的食水喉管,他呼籲房署盡快檢查及更換全港公屋的包膠銅喉,停止再用有毒物料。

指「自己監管自己」
  房委會成員王坤指,由於房屋條例賦予房署豁免受其他部門監管,引致出現房署「自己監管自己」的怪現象,在此情況下,公屋的屋宇裝備及消防裝備等「好容易出問題」,他希望房署盡快將監管機制納入正軌。他估計,現約有二十萬的公屋單位仍使用包膠銅喉。

  房屋署助理署長(屋村管理)黃比回應時承認,消防處確證在防火保護走廊上的銅食水管,不應包上塑膠物料。至於有些九六年前落成的公屋大廈,有銅食水管包上塑膠物料,黃比指出,這些食水管均位於非防火保護走廊位置。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陳鎮源表示,銅喉包上塑膠物料,是因為曾有居民投訴喉管滴水,而在九六年後落成的公屋,因應當時修改了的防火條例,已沒有使用包膠的喉管,他稱署方會跟進有否其他物料可以代替塑膠,或研究其他方法,解決滴水問題,並強調水管包塑膠物料對居民健康不會有即時影響。



文匯報

公屋包膠水管惹火將更換
2006-04-09 香港新聞 A14

【本報訊】不少公共屋村的走廊及走火通道的水管,都包上塑膠物料,有居民擔心,火警時可能導致居民吸入有毒物質。房署強調,部分公屋在有關消防條例訂立前落成,現正逐步更換水管,至於何時完成全部更換,暫時未有時間表。

居民憂火警時釋毒氣
  根據96年修訂的消防條例,公眾地方的食水管不應包上塑膠物料。屋署正分階段將沿用多年,外面包了白色塑膠的水管換上銅喉水管,但一些在有關條例實施前落成的屋村,例如大窩口村,仍然見到這種包了塑膠的水管。有居民擔心,一旦發生火警,塑膠會燃燒起來,更可能釋出有害氣體。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陳鎮源解釋,在1996年後竣工的公共屋村不會有塑膠物料包著銅喉的情況,但有些銅喉裹著塑膠物料是因應居民投訴喉管滴水。署方會跟進使用其他物料代替塑膠,或研究其他方法解決滴水問題。

  房屋署的回應表示,96年以後落成的和諧式公屋的公眾地方的鍍鋅鋼或銅食水管,一律沒有包上塑膠物料,符合10年前實施的消防條例要求。

  不過,在1996年前落成的舊屋村,有些銅食水管包上塑膠物料的情況。房署指出,這些食水管均位於非防火保護走廊位置。



新報

促換公屋包膠水管
2006-04-09 港聞/政情 A08

【新報訊】民主黨發現房屋署轄下屋村走廊的水管,大部分都包上PVC膠料,而九六年的消防條例已訂明,大廈走廊的銅水管,不應包上燃燒後會產生有害氣體的膠料,該黨指房署違例十年,促請盡快更換所有包膠水管,房署則回應指,九六年後落成的公屋,已跟足法例,而之前落成的公屋,包膠水管均位於非防火走廊位置,不影響居民安全,不過如有需要,他們會聯同消防處跟進事件。

  今年二、三月間,有葵青區議員在石籬村巡視時,發現房署正為居民更換沒有包膠料的食水管,經查詢後發現,消防處九六年訂立的消防條例耐火結構守則及防護範圍內的火警危險,均表明大廈走廊食水喉管,不應包上經燃燒會產生有害氣體的膠料。但房署於九六年前落成的一些「和諧式」公屋如石籬、秀茂坪及大窩口村等,卻一直於走廊使用該些包膠水管。

膠料燃燒會釋毒氣
  民主黨葵青區議員林紹輝表示,包著水管的PVC膠料,若點燃超過半小時,會產生二噁英及大量氯氣等有毒氣體,影響居民的安全。

  他們表示較早前已在葵青區議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與房署人員討論事件,但房署表明無意全面更換七十多萬個公屋單位的銅喉。

  林紹輝及另一名區議員許祺祥昨日帶同記者到九三年落成的大窩口村視察,房署剛為該村部分走廊更換銅水管。許祺祥表示,房署只更換生鏽的水管,一旦火警,居民有可能吸入有毒氣體。

房署:不影響安全
  房屋署助理署長黃比回應時解釋,九六年後落成的 「和諧式」公屋走廊食水管,一律沒有包上塑膠物料。對有些九六年前落成公屋,黃比表示這些包膠水管位於非防火保護走廊位置,故不影響居民安全。

  房署署長陳鎮源在另一場合中表示,有些銅喉裹著塑膠物料是因應居民投訴喉管滴水而更換,以改善倒汗水問題及美化外觀,署方會跟進使用其他物料代替塑膠。




亞洲電視本港台
屋村水管包膠物料不符合消防條例[本港]
2006-04-08 新聞焦點

  不少公共屋村的走廊及走火通道的水管,都包上塑膠物料,根據消防條例,公眾地方的食水管不應包上塑膠物料,房署強調,部分公屋在有關消防條例訂立前落成,現正逐步更換水管,至於何時完成全部更換,暫時未有時間表。

  大窩口村是其中一個在有關消防條例在九六年實施前落成的屋村,屋署正分階段將沿用多年,外面包了白色塑膠的水管換上銅喉水管,但在大廈的走廊甚至走火通道,我們仍然見到這種包了塑膠的水管,有居民擔心,一旦發生火警,塑膠會燃燒起來,更可能釋出有害氣體。

  有區議員表示,石籬、秀茂坪及大窩口村,不少公眾地區的水管都包了膠,希望房署盡快更換所有水管:「最擔心是萬一這種物料不符安全,萬一發生火警,對居民安全構成嚴危險,希望房署正視答覆我們。」

  房屋署回應表示,九六年以後落成的和諧式公屋,水管一律按當年的消防條例,無包塑膠物料,還在去年起逐步更換沒有包上塑膠的水管,至於部分在九六年前落成公屋,有包塑膠的水管,都是位於非防火保護走廊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