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教育條例存漏洞
信報財經新聞 2007-01-13 政策政情 P03
民主黨昨天接到十多名葵涌區居民投訴,指有補習社推銷員聲稱受學校委託,哄騙家長繳交數百至三千元補習費,但補習社最終只提供電話補習服務,貨不對辦,涉及金額或逾十萬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根據《教育條例》第三條,電話補習不在教育統籌局監管範圍內,而由於被投訴的補習社有提供補習服務,又沒有挾帶私逃,遂令警方無法以詐騙入罪,形成不良商人可以在灰色地帶中渾水摸魚。
教統局回應指出,無須修改法例規管電話補習,但提醒家長留意補習學校有否註冊、繳費詳情,以及課程資料等。
<< Home